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情节严重,强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卖淫,强迫多人或者多次强迫等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无期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中没有卖淫罪和嫖娼罪,,卖淫和嫖娼只是违法,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但绝不是犯罪,但是我国刑法中有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国没有卖淫嫖娼罪,对于卖淫嫖娼的行为,一般是处以治安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国没有卖淫嫖娼罪,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钱财可以按卖淫嫖娼依法处理。
首先,我国刑法并未将单纯的卖淫或者嫖娼行为规定为犯罪,因此卖淫嫖娼并不是犯罪行为,但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仍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