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有诸多区别。犯罪主体上,前者是组织者,后者是牵线人;客观表现上,前者有组织性,后者仅撮合;主观故意上,前者求规模化,后者促成个别交易;量刑上,前者重、后者轻。

组织介绍卖淫罪处理依具体情形。《刑法》对组织强迫及介绍他人卖淫量刑有规定,司法机关处理此类案件会审查事实证据,考量多方面因素,有法定情节或犯罪轻微等也会考虑,处理旨在维护秩序和风尚,公正惩处犯罪。

对引诱、容留和介绍他人卖淫活动者,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罚金的惩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更重;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数罪并罚;协助组织卖淫也有量刑规定,具体量刑依案件情节而定。

组织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并处罚金;有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等情形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依案件情况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