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置权行使有条件和程序。条件包括债权届清偿期、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债权与动产有牵连关系。程序为通知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履行债务,期限内未履行可对动产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留置权依法行使包括成立条件和行使程序两方面。成立条件有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债权届清偿期、动产占有与债权关系等;行使程序为通知债务人履行,逾期可处置留置财产优先受偿。

货物留置权行使有要求。成立条件包括合法占有货物、债务届清偿期;行使方式有通知债务人、合理保管货物,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清偿债务时可依法处置货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优先受偿。

司机行使留置权需满足条件:合法占有动产(如按运输合同运输货物)、债权已届清偿期、动产与债权同一法律关系。满足时可留置货物,要妥善保管,给宽限期后可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