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3取保候审的执行。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提出申请。法院的审限一般是在案件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特殊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1、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办案机关填写《报告书》经批准;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审查;4、填制《决定书》;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等;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申请理由和法律依据。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后,法律并没有规定禁止被取保候审人出省,只是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根据上述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可以申请出省,但是否批准,由考察机关决定。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办案机关提出,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变更、撤销取保候审的流程:一、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向办案机关提出撤销、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二、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具体办理撤销、解除手续。三、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