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行政诉讼 > 怎样确定所属地的行政管辖

怎样确定所属地的行政管辖

2021.09.18 行政诉讼 108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一般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对此,《行诉法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侵权纠纷如何确定属地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是指受害人损失发生的地方。

    李键键律师 2020.08.03 1244人看过
  • 行政诉讼怎样确定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孙政律师 2019.01.12 1209人看过
  • 属地管辖原则有哪些

    属地管辖原则是一个国际法上的概念,是指采取确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的司法管辖权的原则,即所在地还是所属国家有司法管辖权,肯定一方并排斥另一方的管辖权限。另外有属人管辖原则,属人兼属地的混合原则。

    李键键律师 2019.08.31 3249人看过
  • 属地管辖权怎么规定的

    属地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事、物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1.国家对其领土各个部分及资源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对象;2.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件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范围。

    王楠律师 2019.08.17 2361人看过
  • 离婚诉讼属地属于哪里管辖

    1、离婚诉讼属于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方下落不明、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顾斌律师 2022.04.14 452人看过
  • 行政复议如何确定管辖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等。

    尹利兵律师 2020.10.28 1059人看过
  • 行政起诉管辖地怎么确定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孙政律师 2020.09.08 106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确定管辖

    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孙政律师 2018.12.05 1239人看过
  • 行政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孙政律师 2020.09.24 1532人看过

孙政

河北梁雪冬律师事务所

孙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行政诉讼

  • 10657

    精选解答
  • 24046203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怎样确定所属地的行政管辖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出现行政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等情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并且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管辖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理和地域管辖两种。在地域管辖方面,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确定原则是怎样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如何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维持行政复议不服,起诉时怎样确定管辖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所以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当事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一般由复议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
    不管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法律都对他们规定了管辖范围,那么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找到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
  • 没有借款合同时如何确定管辖
    你好,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权
    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
  • 个人拖欠工资如何确定管辖
    你建议到当地劳动局求助,包括申请仲裁维权等可以查看简介如需帮助请付费咨询,可点右边的追问进去付费!如果没有追问,可退出当前页面,点右下角我的里面的公开咨询,然后点右边的追问,往下拉到付费的页面。如果没有发布问题,可以直接点右边的咨询我罗雨晴律师,发布问题就会跳转出付费的页面。
  •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江西省已实施集中、异地管辖。请问你在什么县市区?欢迎和我一对一咨询。
  • 有遗产纠纷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按照民诉法第33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当事人应当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有时,主要遗产地不好确定,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的诉讼。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