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是指受害人损失发生的地方。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属地管辖原则是一个国际法上的概念,是指采取确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的司法管辖权的原则,即所在地还是所属国家有司法管辖权,肯定一方并排斥另一方的管辖权限。另外有属人管辖原则,属人兼属地的混合原则。
属地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事、物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1.国家对其领土各个部分及资源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对象;2.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件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范围。
1、离婚诉讼属于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方下落不明、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