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红律师是
广西桂林人,本科法学毕业,201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就职于广西齐兴
律师事务所。他聚焦多领域,执业8年承办300+件案件,客户满意度95%,获多项荣誉。办案时,他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此外,他还参与普法、提供
法律援助。张律师以专业和诚信为当事人谋最大利益。
专业律师8年承办300+案,多领域维权助当事人争合法权益!
张志红律师是广西桂林人,本科法学毕业,法学功底深厚。2018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是广西齐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8年来,他聚焦“婚姻、
交通事故、法律顾问、
建设工程、
刑事辩护”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300+件,涵盖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等类型,客户满意度达95%,还荣获“桂林婚姻家庭纠纷
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排除已装修入住房屋的
强制执行张律师曾代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及第三人徐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刘某、徐某将
贺州市
八步区光明大道房屋出卖给陈某,成交价格530000元。签订协议时该房已在贺州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备案,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还在广西贺州桂东农村贺州银行有抵押
贷款。陈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款,2019年3月拿到房屋钥匙,装修后居住至今。然而,在陈某居住过程中,因被告拖欠其他
债权人的欠款,
法院在房门上粘贴拍卖公告,房屋面临被拍卖。张律师接手该案后,积极搜集相关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外人提起
执行异议之诉,需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陈某举证证明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
买卖合同、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已支付全部价款且非因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最终法院认为陈某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不得执行案涉房屋。
为业主争取逾期交付违约金
桂林市
七星区融创十二期,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业主们和开发商沟通想要逾期交付违约金,但协商不成。几十位业主委托张律师代理诉讼,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付违约金。张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最终让法院判决支付原告主张的逾期交付违约金,为业主们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助力劳动者维权
张律师的一位当事人在桂林某装修
公司上班三年,
合同到期后,公司安排劳动者与关联公司签订
劳动合同。两家公司都没有为劳动者购买
社保,
法定节假日加班没有给
加班费,
年假没有支付未休
年休假工资,还经常以各种理由克扣员工工资。当事人以公司没有购买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委托张律师处理。
劳动仲裁申请书要求两家关联公司支付
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损失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开庭当天,张律师据理力争,最终对方公司同意现场支付四万元,当事人十分满意。
维护男方离婚权益
还有一起离婚案件,张律师的当事人是男性,常年在家照顾两个孩子的日常生活起居,女方主要在外面工作。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想要两孩子抚养权以及房子。张律师代理男方,答辩意见是不同意离婚,指出男方常年照顾两孩子生活学习,两孩子也愿意跟随被告,房子应当照顾带孩子这方。经过开庭审理,最终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支持了张律师一方的答辩意见。
张志红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仅专注于为当事人解决各类法律纠纷,还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为广大市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为符合条件的没有经济能力的民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代理,履行着自己的社会职责。他始终秉持“专业为本、客户至上、诚信执业”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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