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就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项下的义务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个的,有多个合同履行义务的,应当依照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地点与实际履行地发生冲突的。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则按照以下方式。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这样确认:(一)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二)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等。
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即合同明确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到货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为合同履行地。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按照以下规定确认: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等。
购销合同的履行地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般不能口头约定合同履行地。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