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是什么?(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卷,票据等等)。(2)

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有诸多区别。合同标的上,质押是动产或权利,抵押主要是不动产和动产;占有方式上,质押移交质物,抵押不转移;生效时间不同;实现方式上,质押可协议处置质物,抵押多通过法院处置抵押物。

质押、抵押和留置是担保物权形式,在概念、标的物、占有情况方面有区别。概念上抵押不转财产占有、质押移交动产或权利、留置按约占动产;标的物方面各有不同;占有情况也存在差异。

抵押、质押、留置有区别。概念性质上,抵押不转财产占有,质押转动产或权利占有,留置按约先占动产;标的方面,抵押多为不动产,质押为动产和权利,留置仅为动产;占有情况也各有不同。

留置、抵押、质押在定义、占有情况、适用范围、处置方式上有区别。定义上各有特点,占有方面抵押不转移、质押转移、留置已合法占有,适用范围不同,处置方式也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