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
犯罪既遂当然构成犯罪。犯罪既遂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我国相关法律具体条文所规定的特定故意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实际上就是特定故意犯罪的既遂形态。
构成犯罪不一定就既遂,还可能出现未遂或中止。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犯罪既遂后不能构成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纵使从犯罪形态来说已构成既遂,但只要能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依法就应认定为中止。
不是。构成犯罪不是必须达到既遂状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也会构成犯罪。行为犯、危险犯、结果犯用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用来判断实施犯罪进展的状态。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不构成。成立犯罪既遂条件有以下这些,其中要求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所以过失犯罪不成立犯罪既遂: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放火罪未遂也构成犯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2.结果犯。3.结果加重犯。4.危险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犯罪。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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