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销售过期药品被判定成销售劣药时,消费者千万别慌张。按照法律法规,我们有权利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医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诉,甚至还能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我们也可以向销售者索要赔偿。

在药店买到过期药,可按四步要求赔偿:一是保留购买票据、药品原物等证据;二是与药店协商,按规定要求赔偿;三是协商不成可向药监局、消协等投诉;四是若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

发现购买到过期药品,首先保留药品、包装及购买凭证等证据,然后携带证据与药店协商,要求退款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在销售已超过保质期的药品时,该行为将被认定为劣质药物销售。针对这一情况,消费者依法享有权利进行维权,他们可以向所在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申诉。

买到过期药后,首先保留药品、小票等证据;然后与药店协商退款、换货或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药监局投诉;还可根据身体损害情况索赔;同时关注自身健康,不适及时就医。要及时维权保障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