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丢了的补办方法:(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2)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3)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4)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回补领的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驾驶证丢失或损毁而需要重新补办的,不需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只需提供驾驶证遗失声明即可;若是驾驶证期满换证的则需提供身体条件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准备好材料到车管所申请补证。申请材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所需资料:(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三)申请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学相片2张;(四)身份证件的有关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驾驶人应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携带相关补办材料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3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补办需要材料:个人身份证及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准备好材料到车管所申请补证。申请材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