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罪刑法定的早期思想渊源,一般认为是12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大宪章第39条确定了“适当的法定程序”的法的基本思想。该条规定:“凡是自由民除经其贵族依法判决或遵照国内法律之规定外,不得加以扣留、监禁、没收其财产、褫夺其法律保护权,或加以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是世界各国刑法理论与实践中普遍接受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在刑法各项基本原则中处于首要地位的核心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试论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第3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即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对犯罪处

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是世界各国刑法理论与实践中普遍接受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在刑法各项基本原则中处于首要地位的核心原则。关于具体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为了有利于同犯罪作斗争,《刑法》在坚持实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规定了有严格控制的类推制度,即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可以比照刑法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那么罪刑法定原则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