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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裁定失职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2021.10.17 刑事辩护 89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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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明

河北英洛智永律师事务所

张保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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