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约定原债务人继续承担债务。债务关系中存在两个债务人,不脱离债务关系的债务人与债权人未明确约定另一债务人是否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但该不脱离债务关系的债务人以自己的名义另行向债权人出具借条并承诺由其按期履行债务的行为,向债权人表达了由其独立承担债务而不由脱离债务关系的债务人承担债务的意思。关于未约定原债务人是否继续承担债务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进行债务转让之后,如果转让后的债务人没有进行履行自己的偿还义务,那么在债权人进行法律诉讼的时候能不能进行追加原来的债务人呢?这是大家在处理民事债务纠纷中一种常见的情况,大家需要按照下面的内容规定来处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责任承担视情况而定。免责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转让全部债务后脱离关系,一般不再担责;并存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与第三人共担连带责任。若新债务人违约,原债务人有过错或要担责。

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责任承担分不同情形。免责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成新债务人;并存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与第三人共担债务。原债务人抗辩权随转让转移,有过错致新债务人损失,新债务人可追偿。

债权转让后原债务人通常仍需担责。一般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生效后原债务人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未履约要担责。但新债权人与债务人有新协议或债务人有抗辩权时,原债务人可免责或部分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