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分两种情况处理。暂时无力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法院裁决可分期还,双方签协议,债务人按约履行;永久无力偿还,以个人现有财产清偿,债权人可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无财产则终结执行,有财产时可恢复。

无法还债可跟债权方沟通,寻求债务延期或分阶段还款。但若债务人有偿付能力却故意拖欠,债权人便有权将其诉至法庭。立案过程中需准备好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可。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若因债务人明明具备偿债能力却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假如经过司法审判程序且已产生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判决书,而债务人仍拒绝予以执行的话,债权人此时便可申请法院对其采用强制执行措施。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1、与欠款方协商达成共识,了解其具体状况,以此延长或撤消负债责任。2、若不能达成延期或撤销负债的协议,债权人将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这会给欠款人留出半年至一年的喘息时间。3、在极端情况下,如确实无足够资金还款,胜诉后即便得到法律支持,由于欠款人缺乏财力,执行也难以进行。此时,可待具备还款能力时再行执行。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

欠债无力偿还时可这样做:积极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延期或分期还款;梳理财产,变卖非必要高价值财产偿债;不逃避债务,否则可能被处罚;符合规定时可考虑合法的债务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