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时候还有第三方当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肯还债的时候,债权人就会找到保证人,要求保证人将这笔债务给偿还掉。但保证人觉得欠债的又不是自己,而是债务人,债权人找自己很不公平。华律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有时候,借款合同约定后,债务人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此时因为欠款的拖欠就给可能债权人带了巨大的损失。那么债务人不按期还债怎么办?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据现行法律条文所规定,当保证人承担了相应的保证责任之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追讨赔偿的权力。也就是说,在保证人履行其债务并确保了相关责任后,同样拥有保障自身权益的机会,他们有权利向债务人要求赔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债权债务关系,是可以由其他第三人提供保证,从而成为保证人,如果要对这里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担保,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那究竟什么情况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呢?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担保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