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职务侵占罪,是否归公安管辖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代行使行政职权的情况下犯侵占罪的,按贪污罪处理,由人民检察院管辖(监察委)。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案属于刑事案件,和其它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是一样的,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大部分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管辖侦办的,而职务侵占罪是属于常见的刑事犯罪,职务侵占案件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负责侦办,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具有立案侦查的权利,而不具有处罚的权利,所以职务侵占案件在公安机关是不会被罚款的。
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的,才能定罪处罚。而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规定如下:1、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2、侵占公司、企业财物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3、侵占公司、企业财物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因此,要是具有职务侵占行为,但实际的犯罪数额很小,尚不构成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的话,则不认为构成犯罪,不过此时可以按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职务侵占罪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当公司发现有职员侵占公司财产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等。
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但需要满足立案条件。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条件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六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