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主债权存在的,抵押权就一直存在。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超过诉讼时效未主张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也随之消灭。但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
抵押权不因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消灭,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债权人可以继续起诉。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只要债务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为理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也不得主动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仍然可以实现权利等。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主债权存在的,抵押权就一直存在。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超过诉讼时效未主张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也随之消灭。但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人主张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仅起诉债务人,在拿到生效判决后,未在申请执行时效内申请执行的,丧失对于主债权申请执行的权利以及对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抵押权的时效经过之后,抵押权人无法通过诉讼方式实现抵押权。
1、抵押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三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主债务过了诉讼时效抵押权还是有效的。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依据本条规定,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