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有: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末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3.合同变化;4.工程环境变化,如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变化等;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原因1:过分溺爱,孩子唯我独尊。原因2:缺少关爱,心理灰暗。原因3:道德教育效果有限,学生法制观念薄弱。原因4:对影视、动画、游戏的模仿。原因5:违法成本低。
企业企业债权债务风险的产生原因如下:工业企业面临的节能环保压力不断增加,成为企业一项重要的成本支出;经济增速放缓,产能严重过剩,导致企业负债螺旋上升;投入要素成本上升,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导致企业负债高企;企业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往来款项主要包括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1、因企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盲目进行赊销。购货单位拿到货物后迟迟不付款,而企业财务人员责任心缺失及人员更换等原因,对货物催款不及时,导致欠款时间过长;有的连对方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都搞不清楚,对方故意不认账或无力支付。2、部分企业为完成业务考核指标,通过往来款做虚假收入,达到企业虚假盈利目的,这种为完成指标而存在的往来款自然是无法收回的。3、企业领导或财务人员因缺乏监督机制而随意出借资金,结果使资金流入他人囊中,给企业带来了资金损失。4、大部分企业重销售、轻管理,有的销售人员甚至从中拿回扣,当这些销售人员离岗,或因失职而被解聘后,企业也无有效对策和制度加以约束,给企业造成了损失,而责任人却未受到应有的处罚。
民间借贷纠纷的常见原因:因借贷合同无效而产生纠纷;因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而产生纠纷;因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以及因约定的利息过高而产生纠纷。
1、连带债务的发生原因有两种原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二是当事人的约定。2、在我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债务有以下几种:(1)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2)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3)个人合伙债务等。
一是事实收养人缺乏对收养关系的法律认识,有把收养登记或者公证作为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定程序,仍然将收养行为当作传统习惯方式来对待;或者认为法律上是否承认其合法性也多大关系,反正双方相安无事,也不会妨碍他人,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一是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使企业净收益增加;二是企业逃废有机可乘。首先,由于目前管理体制的原因,逃废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极小;其次,许多行为目前尚无处罚规定;再次,逃废行为即使被发现,由于执法不严的原因,许多已构成犯罪的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
原因如下: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