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应主动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什么叫自首,什么叫立功,法律对自首和立功的规定是什么。什么是自首我国《刑法》总则中规定了一般自首和“余罪自首”,体现在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触犯了刑法最好是进行自首,如果我们有立功表现的话,大多数都是可以减刑的,那么立功的成立包括哪些条件?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重庆自首的成立条件?自首成立需满足三个条件,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接受审查和裁判,同时满足才可认定。自首可从轻或减轻量刑,若投案后逃跑或逃避审判则不算自首。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甘肃自首的成立条件?自首成立需满足三个条件:自动投案,基于本人意志主动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下;如实供述罪行,交代全部罪行;接受审查和裁判。都满足才能认定自首并在量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华律网小编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 (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