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全责,不肯垫付医药费是违法行为,可以自己先行付上医药费,拿着缴费单据到人民法院起诉。肇事者全责,造成受害者人身伤害的,必须给予赔偿。包括医疗费,医药费,误工费等等。也就是说肇事者必须赔偿。不赔可以直接起诉。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如个人先垫付后,应向公司申请报销费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垫付医药费的最新规定如下:1、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2、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机动车驾驶人撞了人没钱垫付医药费的,可以报保险或者让对方当事人先垫付,之后再根据缴费的凭证找保险公司报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被车撞了对方不垫付医药费的话可以联系定责的交警,由交警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请求垫付医疗费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医院对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有救治义务,医院不能因伤者未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就拒绝或拖延救治。
孕妇被撞对方全责,应当赔偿孕妇因被撞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如果造成孕妇流产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对方车辆;请交警联系肇事方催要医药费;要求肇事方投保的交强险公司先行支付交强险保险额度内的1万元医疗费。
1、可以协商分摊费用。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增加抚养费。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孕妇被撞对方全责,应当赔偿孕妇因被撞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如果造成孕妇流产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