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向债权人举债时,就产生债务,而债权人就取得债权,债务人有责任偿还债务,而有时候会出现债务人和债权人归于同一人的情形,那么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还履行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还履行吗?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在民法典上叫做“混同”。混同是一种事实,即因某些客观事实发生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不必由当事人为意思表示。混同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1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不需要履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属于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的关系消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合同内容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关于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是否还履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如果当事人之间都搞得有些混乱不清,那这份合同也就失去了它原本存在的意义和基础,自然而然地就应该结束啦。所谓的“混同”呢,就是指债权和债务都归到了同一个人身上,这种情况通常会导致债的关系消失不见。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如何判决?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是特殊法律情形,判决时需谨慎考量。法院会梳理关系、审查材料,考虑权益,依据法律认定处理,确保公平正义维护法治秩序。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