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关于债权方面的问题是很复杂的,今天我们就来说一下关于债权转让后的相关问题,债权转让后还给原债权人相关债务算清偿了吗?相信这个问题很多人不清楚,对此,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案情】2007年1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一份,约定:甲公司将已为法院生效判决书确认的其对丙公司享有的500万元债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所有的某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对价过户给甲公司。双方签订该协议后,甲公司公司未向丙公司进行通知,该转让协议也未在甲、乙公司之间实际履行。2009年8月10日,乙公司因另一纠纷与丙公司的诉讼案件在某...
对于本案甲、乙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对丙公司发生法律效力,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债权转让协议》应对丙公司生效,因为,在一次庭审举证质证过程中,乙公司曾将《债权转让协议》作为证据出示给丙公司,丙公司已得知债权转让事宜,应视作已履行了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通知要件,故《债权转让协议》应对丙公司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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