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内容有哪些
2023.12.19
债权债务
110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通知的效力
在合同权利转让对
债务人的效力问题上,明确采取了让与通知原则。
债权人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债权人未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仍可以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并可以此作为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反之,一旦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后,即使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也不构成不向受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债务人仍应向受让人履行义务。
债权转让一旦通知债务人,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即其成立、履行及法律效力同时发生。
2、通知的主体
关于债权转让通知的主体,有人认为,《
合同法》没有规定只有债权人才能成为通知主体,这不是由于法律条文不够严谨,而是没有规定必须由债权人进行通知的必要。基于这样的理解,他们认为,受让第三人也可以对债务人出具债权转让的通知,并且同样可以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笔者认为,这种看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本意。
3、通知的方式
(1)通知的形式最好是书面形式
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采用何种方式,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不同国家对此问题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在法律要求上宽严不一。如美国合同法规定,转让合同权利的通知,既可采取书面形式也可采取口头形式,但如果法律明确规定某些合同债权的转移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通知送达的方式
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体内容,更有甚者,有的债务人更是恶意拒签邮件,所以很难达到送达的目的。
4、通知的时间
关于转让通知时间问题,法律无明确规定,债权转让的同时通知债务人的情况最为常见,自然没有问题。但是债权转让前所为的拟转让通知是否有效是有争议的。
5、无需通知的例外
债权让与通知原则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证券化债权让与人不以通知债务人作为其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例如无记名债券,如
火车票、电影票等,则仅以债券的交付而移转债权,均无须通知债务人。票据债务人负有按照票据上载明的权利绝对履行的义务,而不以未收到让与通知为由拒绝履行。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报告编号:NO.202312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一是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二是“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三是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
沈辉律师
2018.12.03
1044人看过
-
债权转让三方协议重要内容包括,债权转让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三方债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转让标的清单,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担保物权等状况说明。
-
股权转让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
包括下列内容:1.债权转让三方协议当事人的身份信息。2.债权转让的范围。包括债权的类型、债权的数额等。3.债权转让的时间。4.债权转让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5.债权转让违约的,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
债务转让三方协议的重要内容包括:债务受让人、贷款人、债务转移方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信息;协议签订时间、地点;三方各自的承诺;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
商标无偿转让合同的内容有转让人、受让方人、注册商标信息、商标转让细则、违约协议等。应当根据转让方和受让方的相关建议进行明确,双方应当对商标无偿转让的情况进行协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有关合同。
-
1、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2、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3、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除此之外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未通知,仅在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效力。
-
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如下: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
债权转让的4大类型;支付转让型;债务重组型;非货币型。企业在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当中,如含有部分应收款项,则应当计算应收账款所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确认到底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有负债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