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赋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应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在了解自己将面临的风险、付出的代价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作出选择,从而维护患者的利益,改变患者相对弱势地位。
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对自己疾病的病因、诊断方法、治疗原则以及可能的预后等有知情的权利。
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方式有将病情和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及时告知患者,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方便告知患者的,可告知其近亲属,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等。
知情同意权就是知情权和同意权的聚合。如果当事人对某事有知情同意权就是说当事人既要知道这件事情为何发生以及发生的后果,又有同意这件事情能不能去做的权利。
知情同意权,是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从而对医疗措施决定取舍的权利;知情同意权由知情、理解、同意三个要素构成,该权利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选择权、拒绝权和同意权; 知情同意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己得了什么病等。
知情同意权就是知情权和同意权的聚合。如果当事人对某事有知情同意权就是说当事人既要知道这件事情为何发生以及发生的后果,又有同意这件事情能不能去做的权利。
实现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的方法如下:1、一口头形式告知;2、以书面形式告知;3、虽然医疗机构提供一般医疗服务时未给予告知或充分告知,但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知道或应当知道提供服务的性质与特点,而没有提出异议,继续接受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认为患者行使了知情同意权。
口头告知形式,一般运用一般药物治疗、常规临床检验、手术中遇到紧急或需要及时变更情况、紧急抢救措施。但是,事后医务人员必须忠实、详细的进行记录,作为医学证明材料。
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对自己疾病的病因、诊断方法、治疗原则以及可能的预后等有知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