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办理流程:1、申报人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并提交至医保中心;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3、申报人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即可现场办理。
申报人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并提交至医保中心;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申报人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即可现场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大病医保办理条件: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出院诊断证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证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
特殊疾病的参保居民持本人的医保卡、身份证、照片和特殊疾病2级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社保所初审并盖章。参保居民持经社保所初审后的申请表、身份证、医保卡及相关病史资料到指定诊断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诊断。
如果你是在单位参保的话,找单位人事办理(需要填写申请表单位盖章),如果你是灵活就业医保,去你办医保的社区咨询办理(需要填写申请表社区盖章),需要的材料一般是:市级医院的住院病历和近期由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生开出的诊断证明。
特行证办理流程:在当地派出所领取、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从业人员登记本》、消防意见书,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守法保证书,先由派出所审批后在分局治安大队特行中队办理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
参保人员(职工参保或者居民参保)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大病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报销范围内的,须由企业将职工的相关材料交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支付报销手续,或者由居民直接提交社保经办机构。
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一般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6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70%。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大病种,一般人员支付比例为80%,城市困难人员支付比例为90%。
申请办理的基本流程为:第一步到住院的定点医院复印病历材料并做近期检查;第二步是到住院的定点医院的医保办填写《申请表》 ;第三步是带住院资料和《申请表》到个旧市医保局审核科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