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怎样进行分配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可以得到清偿吗?对补充申报债权的清偿范围如何?

申报债权其实指的就是在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时候,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债权人需要申报债权。但是申报债权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可以得到清偿吗?在下文中,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逾期没有申报债权的解决方法。债权人补充申报债

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能否清偿要视情况而定。破产程序中,在财产最后分配前可补充申报,但此前已分配不再补分,审查费自担;若财产已分完,通常无法获偿。非破产程序则依债务履行和法律规定判断。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限。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关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是多久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