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2、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是要告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不是必须通知债务人。在一定条件下,合同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那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吗?债权人转让债权,不是必须通知债务人,只是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未通知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所以,转让债权的,最好通知债务人,这样有利于维护受让人的合法利益。
进行债权转让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所以说债权转让是必须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需告知债务人。债权人将债权转让至第三人时,应由该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如果债权人与第三人在债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债权,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出质需要通知次债务人。质权人与出质人设定普通债权质押后,基于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第三债务人,以便其做好履行准备,否则第三债务人有权只向出质人履行义务,而无义务向质权人履行。
债权出质需要通知债务人的。质权人与出质人设定普通债权质押后,基于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债务人,以便其做好履行准备,否则债务人有权只向出质人履行义务,而无义务向质权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