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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以谁的名义

2023.11.21 债权债务 38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是以其自己的名义,法律规定如果因为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此时就可以向法院请求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报告编号:NO.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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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3)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4)债务人的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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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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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什么条件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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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

    代位权是一种债务人在债权到期的时候懈怠于行使他的权力,这种懈怠也威胁到了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就会因为侵权,而向法院提起行使代位的权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也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

    张福昊律师 2021.12.23 87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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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当事人实体法律关系主体的称谓分别为: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代位权纠纷,在同一案件中,涉及到两个债的法律关系,并涉及到双重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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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位权是一种债务人在债权到期的时候懈怠于行使他的权力,这种懈怠也威胁到了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就会因为侵权,而向法院提起行使代位的权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也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

    张福昊律师 2022.03.16 762人看过

王衍祥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衍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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