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后,一般要向法院申请破产。而对于债权人而言,破产债权申报是非常重要的,债权人要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如果债权人没有提起诉讼,可不可以申报债权?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够为大家解答。

债权人没及时申报债权,在一定情况下仍可申报。破产程序中,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分配不再补充分配,审查费用自担;非破产程序可协商或诉讼主张,过时效有抗辩权风险。

若债权方未按时申报债权,则会被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如未及时申报,可在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已发放的部分将无法再重新分配。若在规定时间内仍未申报,只能在最终分配前再次申报,且须自行负担审查确认补充申报所需的费用。

若债权方在法院设定的申报期限之内尚未完成债权申报工作,则可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程序启动之前进行补充申报。在此之前已经进行的任何分配环节,均不会对其进行再次分配。为了确保自身能够获得相应的分配权益,债权方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尽早完成申报手续。

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的,即被视为放弃债权,不过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企业的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的;虽然其债权在企业清算时得不到及时的清偿,但是只要在5年内提出清偿的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仍然有义务予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