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以下这些:(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能提起代位权诉讼,但要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须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3、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其权利;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债权等。
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有以下这些: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有合法有效的债权;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如下:(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3)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4)债务人的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其行使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1、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2、代位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构成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和相对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不是专属于其自身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