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不可以使用,但出质人和质押权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可以使用的除外。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权利。如果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质押权人原则上来说是没有处分权的。未经出质人的同意,不得随便处分质押财产,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质权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并返还质押财产。
质权人无权擅自处分质押物,相反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经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物。无论是抵押还是质押,物的担保在于其交换价值而非使用价值。
除非经过出质人同意,质权人不能擅自使用出质财产。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使用质押物的,如果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不得未经出质人同意随意使用质押物,且质权人对质押物负有保管义务。
不可以。法律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但有条件,根据规定转质时质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有权处分财产质押合同
免费查看债权能否质押
免费查看有权处分财产质押担保合同
免费查看有权处分的财产质押合同(担保)
免费查看质押担保财产质押合同
免费查看质押权人是不是可以使用质押物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