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放弃连带保证,如果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的,可以向债务人讨债不可以向连带保证人追债。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的,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作出。所谓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人可以放弃连带保证,这是其权利,由其自行决定。连带保证是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可以放弃连带保证,如果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的,可以向债务人讨债不可以向连带保证人追债。债权人放弃连带保证的,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作出。所谓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中债权人的权利要行使可以直接向债务人主张,要求还款,连带保证应当是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中债权人的权利主张情况为:当债务认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其保证责任。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保证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作出放弃债权的意思表示。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的,作出表示后,债权债务就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合同解除时终止。
债权人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
1.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请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