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撤销之诉怎么列当事人?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当事人的列法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原告一般为享有合法债权的债权人。而被告则是实施了对债权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债务人为被告。若债务人为无偿方式将财产转移至第三方,那么此第三方便成为受益人。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经验,我们对债权人撤销之诉中各方当事人的条件及身份进行了详细阐述。首先,该诉求的发起者为原告(即撤销权人),他/她是由于债务人不当处置其财产行为使得自身的债权遭受损失的债权人。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法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

债权人代位权须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关于债权人代位权是怎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论债权人的代位权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规定了债的保全制度即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称《合同法解释》)更对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做出了详尽的解释,确立了我国的债的保全制度。该制度的确立是对债的相对性规则的突破,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