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担保人作为第三人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担保人。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债权可以转让给保证人,转让后通知债务人就可以。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利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由于合同权利转让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意思自治的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合同权利能够转让。但从维护公共利益和交易秩序,兼顾合同双方利益出发,同时应对合同权利转让的适用范围作一定的限制。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原债权人与受让部分合同权利的第三人或者按份分享合同债权,或者共享连带债权。如果转让合同无此约定,以共享连带债权论。原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该第三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中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
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如果不通知债务人的,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是无效的。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需要。债权转让需要通知担保人。债权转让通知保证人的理由是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债权转让不是必须通知担保人,债权转让不通知担保人,不会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如果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债权转让要通知保证人。
债权可以转让给担保人,转让的时候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并且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并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债务转让能转让给担保人。法律规定,债务人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可以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担保人属于第三人的范畴,当然可以将其债务转让给担保人。
债权债务转让不需要担保人,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将合同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能否单独起诉担保人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即不能单独起诉担保人。2.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第1条规定的权利。3.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