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债务担保的方式之一,股权质押后要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人以质押的股权承担债务。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所以主债务展期的,原股权质押继续有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要生效才受法律保护的,而在现实生活中合同的类型是非常多的,进行借贷活动时,一般要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那么哪些情形下债权质押的合同无效?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我们知道,对于质押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债权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如果不履行主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实现质押权。那么,质押合同主债权无效次债权怎么处理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质押合同主债权无效次债权怎么处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一般无效。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借款合同无效的,因借款合同产生的债权无效,债权无效,债权转让也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