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即构成诈骗:一是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嫌疑人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另外,只要你报案公安机关就应该立案,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情况是公安机关的责任范围,构成何罪是法院的职权范围,不予立案是不正确的。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要根据下列标准予以立案: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且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即可以诈骗罪立案追诉。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金融诈骗罪诈骗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的,就应当立案调查。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司法解释的规定为三千元至一万元。但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以对于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有所不同,具体要根据当地规定的立案标准确定。
《刑法》中的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实施了以虚构事实等手段欺骗他人,骗取他人财物的,且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诈骗罪。同时规定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符合诈骗金额较大,才能立案。
诈骗罪的立案条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是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