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由如下要件构成的:1、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要件为司法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由过失构成;3、客体要件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4、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关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如何构成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构成为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关于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构成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怎么处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的,应这样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关于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既遂怎么量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关于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