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怎么样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怎么样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2021.10.17 刑事辩护 93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出让,是指不以谋利为目的而卖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所谓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即可构成本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即明知自己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但为了徇私而仍决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过失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的,即使构成犯罪,也不是本罪,而是玩忽职守罪。虽然出于故意,但不是为了徇私,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应是滥用职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保明

河北英洛智永律师事务所

张保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7990

    精选解答
  • 29008323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华律网小编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低价出售国有土地权的一种犯罪行为。那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相关内容的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如何认定
    国家的土地是正常出售的,然而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构成了犯罪。那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认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怎样定性
    我国是世界上的农业大国所以在土地的管理上有很大的要求特别是国有土地,所以法院就发行了一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罪行来进行控制,下面就有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这个罪行的相关定性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了解相关知识!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审批给企业、个人等进行使用的权利,在审批过程中,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方便,非法以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破坏国家制度,或许会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那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华律网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