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根据《刑法》第368条第1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根据《刑法》第368条第1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军事职务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