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怎么样才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

怎么样才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

2021.10.17 刑事辩护 96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怎么样才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姜一凡律师 2019.09.04 908人看过
  • 怎么样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张保明律师 2019.07.27 927人看过
  • 怎么样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刘辉律师 2019.07.25 866人看过
  • 怎么样才会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孙海东律师 2019.07.30 841人看过
  •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刘辉律师 2019.07.30 841人看过
  • 怎么样才会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孙海东律师 2019.07.30 901人看过
  • 最新操纵期货市场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孙海东律师 2019.07.29 897人看过
  • 最新操纵期货市场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孙海东律师 2019.07.29 1050人看过
  •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孙海东律师 2019.07.30 919人看过

张保明

河北英洛智永律师事务所

张保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7994

    精选解答
  • 28532321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如何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操纵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关于如何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如何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构成: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关于如何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如何确定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的可以确定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关于如何确定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条件有哪些
    ​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行为;关于构成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客体是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等行为。关于操纵期货市场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怎么才构成重婚罪
    么才构成重婚罪 -可以先协商,不行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
  • 怎样才构成拐卖少女罪
    以出卖为目的的拐骗、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或者使用暴力、威胁、麻醉等方法劫持妇女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你好,怎样才不构成赌博罪
    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其身体、精神状态及案情,进一步给予详细的无罪、罪轻、缓刑方案,争取帮助当事人尽早释放。
  • 涉嫌操纵证券,扰乱市场罪!最多可以关多久?
    你好,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怎么样才构成诽谤罪
    犯诽谤罪的人必须是故意的。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行为人实施捏造 诽谤罪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