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可以进行司法取证的。民事诉讼法赋予了司法机关一系列司法职权,其中包括司法取证权。司法取证权是指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请求或办案需要依据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力。司法职权取证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特征,第一,它是国家司法权力,具有国家强制力保证,依据严格的司法程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第二,它是诉讼中行使的权力,具有诉讼必要性限制,即调查收集的证据必须是与本案审理有直接关系的证据;第三,它是对当事人因客观上举证不能的补救,它的行使要以当事人客观上举证不能并提出申请为前提;第四,它是司法机关的专属权,行使该权力的必须是国家法律授权的司法机关,而不能是其他机关,包括不属授权范围的司法机关。
2、检察机关拥有司法取证权的理由在于:首先,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司法取证权具备法律许可性,即具有民诉法总则所规定的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权;第二,检察机关的司法取证行为具备诉讼性,是以提出抗诉形式履行法律监督的需要;第三,检察机关的取证职权是对当事人因客观上举证不能和原审证据证明力差的补救,即检察机关调查收集证据是因申诉人请求,并认为确属当事人客观举证不能时才行使该权力,它和人民法院行使司法职权取证的前提条件是一样的。此外,在原审法官履行职责不够,导致原审证据证明力差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也有必要行使司法取证权。
- 法律依据
-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调查: (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了证据线索,人民法院应予调查未进行调查取证的; (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人民法院应予调查取证未进行调查取证的; (三)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可能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据以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是伪证的。
- 第十九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申诉人应当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其申诉主张的,可以要求申诉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申诉人逾期无故不提交证据材料的,视为撤回申诉。 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原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出具收据。
报告编号:NO.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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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是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活动享有法律监督权的基本法律依据。实践中,检察机关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施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案件抗诉。追究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司法人员的刑事责任。其他监督方式。
孙政律师
2018.12.05
33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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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是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活动享有法律监督权的基本法律依据。检察机关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施行政诉讼监督: 1.行政案件抗诉。2.追究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司法人员的刑事责任。3.其他监督方式。
孙政律师
2022.10.21
17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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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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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行使拘留决定权的,应先审查是否有拘留的法定情形,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对于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也可以行使拘留权。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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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行使拘留决定权的,应出示拘留证。检察机关是可以作出刑事拘留的,符合规定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拘留。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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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的,检察机关可以直接去收集调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检察机关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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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行使拘留决定权的,应先审查是否有拘留的法定情形,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对于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也可以行使拘留权。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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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如果只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要将相关资料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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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如果只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要将相关资料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