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价格那么当事人可以就价款的问题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比如标的物的型号、质量等状况就是决定价格多少的重要参照。如果此时仍然不能确定价款时,除依法由政府定价的以外,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1)将股东出资时所确认的股权价格作为转让价格;(2)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3)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另外,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股权转让的价格的确定是: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5、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股权转让的价格的确定是: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5、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股权转让的价格的确定是: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5、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价格欺诈的行为: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等等。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