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是以行为人采取诈骗方法实际取得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集资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包括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等。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较大”。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巨大”。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三个标准。(1)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3千元至1万元)的。(2)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