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原告怎么界定的?行政诉讼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起诉的公民、法人或组织。一般行政行为相对人可作原告,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者也行。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者也能作原告,界定关键看权益和利害关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行政诉讼性质界定性质即“事物的特性和本质”,是“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是事物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性质是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是使事物成为它自身并使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内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同一的,特定的质就是

如果就“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谁”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追加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方式:被追加人可以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追加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行政诉讼第三人有以下特征: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个人或者组织,并且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关于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第三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