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合同履行地确定规则:有约定从约定,约定不违法则以约定地为履行地;无约定时,财产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履行地;若有争议且无法依上述确定,按民事诉讼规定依争议标的性质确定履行地。

租赁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分两种情况。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时,租赁物交付等义务以使用地为履行地,租金支付义务以接受货币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动产租赁合同履行地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也就是说,合同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则看租赁物在哪里,以租赁物所在的位置为合同履行地。

租赁合同履行地确定分几种情况: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如写明某地为租赁物使用地则该地为履行地;没约定时财产和融资租赁以使用地为履行地,租赁物为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

确定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地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需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