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知假售假索要赔偿算不算诈骗要看情况。
只要购买商品的人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条件,在销售者知假卖假的情况下,消费者知假买假,销售者的行为仍然构成欺诈。
销售者要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
在销售者举证证明消费者知假买假是故意为之的情况下,销售者的行为仍然构成欺诈,但由于消费者购买商品主观上存有故意。
所以,销售者只承担欺诈无效的法律后果,双方返还财产,销售者不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双倍赔偿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报告编号:NO.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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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者总处在弱者的地位,而知假买假者不同,其在购买商品前已经了解经营者出售的商品的真实情况,而在买卖关系中并不处于弱者的地位,可能会使其获得与其劳动付出不相符的收益,有悖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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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是正常的商业交易,如果后续有请求卖方赔偿,不论知假的发生时间,只要手段目的不违法,一般不违法,但超越边界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首先,知假买假是指消费者在明明知道即将购买和使用的商品是假货的情况下,仍然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行为。其次,知假买假以后向商家行权的,是正当的权利行驶,但是如果行为超越了边界,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敲诈勒索的认定在于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客观上有没有恐吓等行为。再次,在非法占有目的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如果说没有恐吓等行为,自然是正当的行权,即使要价过高,对于实际的损害赔偿,法院有判决权。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要严格把握“知假买假”的度,不要因为贪图钱财,而轻易逾越法律的界限,甚至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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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假买假,在形式上并不违法,主要是知假买假后是否有违法行为,或者在买假的手段上是否存在违法。如果买假后,按照正规合法的流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获取赔偿,那肯定是合法的。2、知假买假的行为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但是仍应适用一般民法典相关原则进行保护。同时出售假冒商品的一方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如果知假买假的行为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等其他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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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消费者总处在弱者的地位,而知假买假者不同,其在购买商品前已经了解经营者出售的商品的真实情况,而在买卖关系中并不处于弱者的地位,可能会使其获得与其劳动付出不相符的收益,有悖公平原则,所以不应认定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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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在形式上并不违法,主要是知假买假后是否有违法行为,或者在买假的手段上是否存在违法。如果买假后,按照正规合法的流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获取赔偿,那肯定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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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是正常的商业交易,如果后续有请求卖方赔偿,不论知假的发生时间,只要手段目的不违法,一般不违法,但超越边界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首先,知假买假是指消费者在明明知道即将购买和使用的商品是假货的情况下,仍然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行为。其次,知假买假以后向商家行权的,是正当的权利行驶,但是如果行为超越了边界,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敲诈勒索的认定在于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客观上有没有恐吓等行为。再次,在非法占有目的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如果说没有恐吓等行为,自然是正当的行权,即使要价过高,对于实际的损害赔偿,法院有判决权。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要严格把握“知假买假”的度,不要因为贪图钱财,而轻易逾越法律的界限,甚至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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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假买假,在形式上并不违法,主要是知假买假后是否有违法行为,或者在买假的手段上是否存在违法。如果买假后,按照正规合法的流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获取赔偿,那肯定是合法的。2、知假买假的行为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但是仍应适用一般民法典相关原则进行保护。同时出售假冒商品的一方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如果知假买假的行为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等其他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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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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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仍旧会受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知假买假”的行为也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