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怎么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怎么处理

2024.04.24 综合 3080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18979

    精选解答
  • 123226455

    阅读量
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