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是不是还承担责任?主契约已消灭,但若债务人类似情况下应负的民事责任,保证人依然需担任保证人角色;反之,如果担保合同另有规定,则可豁免。主合同若未开始实行即被取消,欠款还没产生,保证人无须对此负责。如主合同因债权人原因解除,债务人无需承担民事责任,保证人亦同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是否需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主要取决于《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566条第3款的规定,即使主合同被解除,担保人仍需对债务......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主合同与从合同紧密关联,主合同解除后从合同效力通常受影响。一般从合同会随之解除,如担保合同;特殊约定除外,若约定主合同解除从合同仍有效则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原则上从合同随主合同解除但有例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是否担责需分情况判断。通常主合同解除不当然免除担保责任,若合同有约定,担保人按约定担责;没约定的,看解除原因和担保范围,因违约解除且担保涵盖责任,担保人担责;因不可抗力且无特别约定,一般不担责。

在实际的合同签订之后,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了,并且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那么,对于担保人来说还要继续承担责任吗?这也是很多担保人不明白的地方,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