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直接申请入户的情况包括:本市高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本市生源就读大中专院校、技校中途退学、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毕业后没有单位录用的;本市户籍人员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
关于杭州高学历人才补贴的规定,相关的内容如下:根据《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于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补贴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补贴3万元。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有效;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户口移出需要如下手续:1、获取准迁证。即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2、获取迁出证,即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3、户籍登记记。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二)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
补贴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生活津贴申报对象: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全职引进的高级技师。已领取生活津贴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引进人才。市江海英才、区“510英才计划”资助对象。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具有深圳户籍。
根据《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第一点的相关规定,符合杭州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应届高学历的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应届高学历毕业生是指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等。